樂居財經 鄧如菲 據上交所,杭州飛仕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飛仕得”)于6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(申報稿)。
招股書披露,飛仕得在引入云揚投資、杭州浩歌時,施貽蒙、徐曉彬、李軍等人曾與之簽訂過對賭協議。
對賭條款包括對2020年業績進行承諾,在未完成業績承諾的情況下,投資方有權要求對賭義務人補償;約定反稀釋條款,對賭義務人后續轉讓股權或發行人后續融資,發行人估值不得低于13.8億,否則對賭義務人需對投資方進行股份補償等。
而在引入陳向東、銀杏堡投資等戰投時,飛仕得主要股東也與之簽訂了對賭條款,除2020年業績承諾及上市時點承諾,還包括回售權、清算權、股權平移、股權轉讓及增資限制、優先受讓權、共同出售權、優先認購權、反稀釋權等。
不過,這些投資方特殊權利于2022年9月后不可撤銷終止,并視為自始無效。而陳向東、銀杏堡投資也與飛仕得、創始股東簽署了補充協議,對對賭條款進行了調整。
據樂居財經《預審IPO》了解,不少公司在IPO前,為了吸引投資者,會用對賭協議向股權投資機構深出橄欖枝,以降低投資機構對退出風險的顧慮。
但在A股的IPO審核中,原則上要求IPO企業在上市前清理對賭協議等類似安排,因為對賭協議可能影響公司股權穩定性、導致實際控制人變更、影響公司穩定持續經營等。
單從此前約定的對賭條款內容來看,招股書中并未提及飛仕得方面承諾的業績目標是什么,但在2020年、2021年及2022年(下稱“報告期內”),該公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1.64億元、1.8億元及2.91億元;實現歸母凈利潤6306.76萬元、5149.56萬元及8061.73萬元。
本次IPO,該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500萬股股票,共募資4.54億元,占公司發行后股份總數的25%,據此可以估算,飛仕得此番公開發行的估值為18.18億元,超過了此前與戰投機構約定的最低估值標準。
來源:樂居財經
作者:鄧如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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